编辑: ok2015 | 2019-07-06 |
宛 虹先生、郭卫东先生、李冬梅女士、周冬华先生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 事的资格与能力.候选人均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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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和证券交易惩戒,也不存在《公司法》 、 《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 的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独立董事候选 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
(3)同意将《关于提 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并查阅相关资料,基于独立判断,并发表 独立意见认为: (1) 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及表决程序符合 《公 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聘 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相应职务的情形. (3)我 们一致同意聘任曹春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朱俊先生、刘瑞明先生、 敬晓丹先生、李宝龙先生、冯斌先生、金磊先生、黄莉玲女士、夏细 华先生、夏桂林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胡焰辉先生为公司总会计 师.聘任邓峰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6、对公司放弃中航锂电新增注册资本的优先认购权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放弃增资中航 锂电的议案》中关于公司放弃中航锂电新增注册资本的优先认购权相 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 (1)此次关联交易审议的程序符合《公 司法》 《证券法》 《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交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 施指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此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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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
(3)中航锂电本 次增资可用于洛阳产业园建设项目三期工程和.公司放弃增资中航锂 电,公司持有中航锂电股权比例会相应下降,但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及财务状况不会造成不良影响.本次增资的定价参考评估结果确定, 定价依据与交易价格公允.
7、对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续聘安永华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 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了必要的调查,基于 独立判断,就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 (1)本次续聘及审议程序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经核查,安永华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 安永华明 )具备证券期货相 关业务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 满足公司
2016 年度审计工作要求.2015 年度该所严格遵守国家相关 的法律法规,独立、客观、公正地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准确反 映了公司经营业绩,有效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利益.该所给予了公司很 多中肯的管理建议,使公司运作更加规范,同时提高了公司会计核算 水平及财务管理能力. (3)本次续聘不存在损害股东和投资者合法利 益的行为.因此,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