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645135144 | 2019-07-09 |
2015 年4月30 日止)显示, 公司
2015 年1-4 月、2014 年度、2013 年度营业收入分别为 3,514,138.91 元、 11,127,037.91 元、11,146,366.69 元,主营业务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84.58%、 90.23%、92.12%,公司业务明确. 公司
2014 年度、2013 年度营业收入分别为 11,127,037.91 元、11,146,366.69 元,2014 年度与
2013 年度收入基本持平,项目小组认为公司收入规模今后会保 持在这一稳定水平上有所增长. 其中,2014 年度销售收入与
2013 年度相比,医药行业用 T6300 产品收入有 较大幅度下降,原因为医药行业国家 GMP 认证标准升级集中均在
2013 年,推 动大量药厂客户针剂设备升级改造发生当年.
2014 年随着医药行业国家 GMP 认 证标准升级、药厂针剂设备升级改造的完成,T6300 产品的销售在
2014 年相应 有所下降.汽车维护保养行业用 T
1500、T
3000、H20 产品
2014 年度销售收入与
2013 年度相比收入有较大幅度上升,原因为汽车维护保养行业该类产品需求强 劲,切合了汽车 4S 点对汽车发动机除碳、三元催化养护等专业保养服务设备采 购需求.为保证公司的持续发展能力,公司一直致力于新产品的研发活动.公司 从2013 年开始投入研发的三元催化养护机 H20 项目,在2014 年推向汽车维保 市场,开始形成销售规模. 从总体的经营业绩上看,公司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公司并非单纯的布朗气发生器设备制造商, 而是布朗气发生器设备解决方案 的提供者,主要从事布朗气发生器设备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其业务模式就是依 靠自身科研实力, 设计出高可靠性氢氧发生器设备,公司从专业化零部件制造企 业采购原材料部件后, 按照最终产品设计图纸将其集成为高技术附加值的布朗气 发生器设备,通过产品集成的技术附加值来获取利润.公司的商业模式明确,经 营目标和计划与商业模式一致,确保公司可持续发展. 根据调查人员对工商登记资料、公司纳税情况的调查,报告期内没有发现公 司有重大违法经营的情形, 而且公司每年均按时完成了工商年检,公司自成立以 来一直依法存续. 因此,公司符合 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的要求. 第
三、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 公司于
2004 年12 月30 日成立.公司成立之初,依据《公司法》及相关法 律法规制定了《公司章程》.在有限责任公司时期(2004 年12 月-2015 年6月),公司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的规定设立了股东会、 董事会和监事会, 股东会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建立了公司治理的基 本架构, 对于公司经营中重大问题的决策及公司股东股权变更的重大事项都能通 过召开股东会进行审议、决议,重要会议文件都基本保存完备,但也存在三会会 议届次不清,董事、监事换届未形成相关决议,部分会议文件内容不完整及未归 档保存等不规范之处.
2015 年7月股份公司成立后,公司依法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 事会,制定了规范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 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对三会的职权、议 事规则、召开程序、提案、表决程序等都作出了明确具体规定. 股份公司成立后,公司共召开
2 次股东大会会议、3 次董事会会议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