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645135144 | 2019-07-09 |
2 次监 事会会议. 公司三会会议召开程序、 决议内容均符合 《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 《公 司章程》和相关议事规则的规定,运作规范,会议记录、会议决议齐备.公司股 东、董事、监事均能按照要求出席参加相关会议,并履行相关权利义务;
在公司 召开的监事会会议中,职工监事均按照要求出席了会议并行使了表决权利.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体系,包括《投资者关系管理制 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关联交易决策管理办法》、《对外担保决策管 理办法》、《重大投资决策管理办法》等,各部门根据经营实践制定了较为详细 的管理制度,从制度上强化了公司规范运营的的能力. 公司重要决策能够按照《公司章程》和相关议事规则、制度、办法的规定, 通过相关会议审议,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能按照要求出席参 加相关会议,并履行相关权利义务.公司的资金不存在违规被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占用的情况. 股份公司成立时间较短, 虽然建立了完善的公司治理制度,但在实际运作中 公司管理层还将继续强化规范运作的意识,不断深化公司治理理念,不断学习新 的法律法规,加大相关知识的培训,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 度、办法等规定,以保证公司治理机制的有效运行. 项目小组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有关诚信情况的沟通, 并取得了公司管理层所 签署的书面声明, 承诺近二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无应对所任职公司最近二年内因 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处罚负有责任,无个人到期未偿还的大额债务、欺诈或其他 不诚信行为.项目小组通过调查公司原始记录,询问公司管理层,没有发现公司 管理层有不良诚信状况的记录;
通过询问公司管理层, 向工商、 税务部门等查询, 查阅行政处罚决定书以及其他能证明公司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证据性文件等方 式, 核实公司近二年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并取得相关部门出具的公司无重 大违法违规行为的证明文件. 因此,公司符合 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 的要求. 第
四、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 有限公司时期,公司进行了
2 次增资和
3 次股权转让,均经过股东会审议, 签订了相关协议,履行了验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合法合规.
2015 年7月14 日,有限公司以不高于经审计账面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为股 份公司,股份公司股本亦不高于经评估的净资产,且履行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合法合规. 因此,公司符合 公司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 的要求. 第
五、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
2015 年8月20 日,公司与西部证券签订《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书》, 由西部证券作为主办券商推荐公司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履行持续督导义 务. 因此,公司符合 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 的要求. 第
六、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要求的其他条件 无.
三、内核程序及内核意见 我公司推荐和利氢能股票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项目内核小 组于
2015 年8月16 日至
19 日对和利氢能拟申请股票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挂牌的申请文件进行了认真审阅,于2015 年8月19 日召开了内核会议. 参加会议的内核成员为七人,其中律师、注册会计师、行业专家各一名.上述内 核成员不存在近三年内有违法、 违规记录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