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ubingb 2019-07-15
201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1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 )为有效地开展公司的经营活动,控制经营风险,维护全 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按照《公司法》 、 《证券法》 、 《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 《企业内部控 制配套指引》 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 结合自身经营 管理特点和实际情况, 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 并随 着业务发展以及外部环境变化不断调整、 完善, 使之更有利于 提高公司的风险管理水平,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本公司董事会对

2012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 和有效实施进行了全面深入调查. 在此基础上对公司的内部控 制做出自我评价.

一、 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内部控制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监事 会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制度进行监督, 管理层负责组 织、推进公司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201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保证经营合法合规、资产安全、 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 提高经营效率, 促进实现发展 战略.

二、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经营业务主要包括:电机、屏蔽电泵、局部扇风机制 造与维修;

电机、防爆电气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股权投资. 自营进出口业务 (按外经贸部门批准的经营范围和商品目录经 营).注册资本为 524,134,049 元.

2012 年3月8日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获得中国证监会 (证监许可[2012]289 号)的批复.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获得批 复后, 公司于

2012 年5月14 日与佳电厂、 建龙集团和钧能实 业签署《关于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100%股份交割事宜的 协议书》 .6 月7日,置入资产佳电股份 100%股权在佳木斯市 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毕过户手续.6 月13 日,上市公司董 事会、监事会进行了换届选举.9 月17 日,公司完成了相关 工商变更登记,取得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 照.9 月20 日,公司发布了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的公告.

2013 年1月8日,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已 实施完成, 并于当日公告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 限公司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 .公司总股本由原 298,435,000 股变更为524,134,049 股,共增发股份201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3 225,699,049 股,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日为

2013 年01 月09 日.

三、公司内部控制遵循的原则

1、合法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 及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2、 全面性原则: 内部控制在层次上应当覆盖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经理层和全体员工, 在对象上应当包括公司总部各部 门和各分子公司,在流程上应当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 馈等各个环节. 内部控制应当约束公司内部涉及工作的所有人 员,任何人都不得拥有超越内部控制的权力.

3、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保证单位内部机构、岗位 的合理设置及其职责权限的合理划分, 坚持不相容职务相互分 离,确保不同机构和岗位之间的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相互监 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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