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南门路口 | 2019-07-17 |
(四)实现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的有效衔接
(四)实现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的有效衔接
(四)实现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的有效衔接
(四)实现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的有效衔接 ―
7 ― 1. 按照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以及中小学人事制度改 革的要求,全面实行中小学教师岗位管理制度和聘用制度,发挥 学校的用人主体作用,实现中小学教师职务聘任和岗位聘用的统 一.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是中小学教师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和关 键环节,岗位聘用是职称评审结果的主要体现.评聘工作在岗位 出现空缺的前提下,按照个人申报、考核推荐、专家评审、学校 聘用的程序进行.要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加强聘后管理,在岗位 聘用中实现人员能上能下.中小学教师岗位出现空缺,教师可以 跨校评聘.公办中小学教师的聘用和待遇,按照事业单位岗位管 理制度和收入分配制度管理和规范. 2.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 不 再进行岗位结构比例之外、与岗位聘用相脱离的任职资格评审. 中小学教师竞聘上一职称等级的岗位,由学校在岗位结构比例和 空缺岗位内推荐符合条件的教师参加评审,并按照有关规定将通 过职称评审的教师聘用到相应的教师岗位.改革前已取得中小学 教师专业技术资格但未被聘用到相应教师岗位的人员,已经取得 的资格依然有效,择优聘用到相应岗位时应给予适当倾斜,不需 再经过评委会的评审. 3. 中小学教师的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 以 及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各等级的结构比例,按照国家关于 中小学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结合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 改革实际,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教育厅关 于印发〈广东省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 ―
8 ― (粤人社发〔2010〕105 号)为基础,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师高 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一并研究解决高职低聘的 具体问题.正高级教师数量根据国家下达的指标确定. 4. 完善评聘监督机制,在职称评审和岗位聘用全过程中, 及 时公开评聘标准条件、评聘人选基本情况、评聘结果等,充分发 挥纪检监察部门和广大教师、有关人员的监督作用,及时纠正和 查处不正之风和违纪违规问题,保障评聘工作的规范透明.
(五)完善分级管理服务机制
(五)完善分级管理服务机制
(五)完善分级管理服务机制
(五)完善分级管理服务机制 按照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完善分级管理服务机 制,明确职责,调动基层的积极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 教育厅负责全省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工作,具体负责正高级教师 职称评审工作;
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行政部门负 责高级教师及以下等级教师职称评审工作;
县(县级市、区)人 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一级教师及以下等级教师职 称评审工作.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教育厅进一步加强对各地的指 导、服务、监督,确保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程序规范、评审结果公 正、公平.
四、进度安排 改革工作分以下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前期准备( 第一阶段:前期准备( 第一阶段:前期准备( 第一阶段:前期准备(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