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lay 2017-12-02

对有该情形之一的单位,可以对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119条规定: 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向有关地方或者部门打招呼、说情,或者以其他方式对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施加影响,情节较轻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中办、国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第5条规定:?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况,司法人员应当全面、如实记录,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以组织名义向司法机关发文发函对案件处理提出要求的,或者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亲属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司法人员均应当如实记录并留存相关材料.这些制度设计,体现了在行政诉讼中对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的保障,也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在行政诉讼法修改中的一个重要体现.干预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将面临法律风险和法律、党纪政纪的责任.

(三)确立登记立案修改后第51条规定: 法院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不能当场判定的,应接收起诉状,出具书面凭证,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起诉状内容欠缺或有其他错误的,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起诉状内容,不得未经指导和释明即以起诉不符合条件为由不接收起诉状. 这个制度设计,减少了对原告起诉的阻碍.以前,立案之前要对起诉的诉求、事实、理由作实体审查后再决定是否立案,法院有可能以各种理由不予立案审查.以后法院立案主要是对原告的起诉是否符合形式要件要求进行判断.法院立案门槛的降低,意味着行政机关面临诉讼的机会增多.

(四)起诉期限延长修改后第46条规定: 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20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5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起诉期限由3个月延长到6个月,一方面给了原告更多的时间来提起诉讼;

另一方也给了法院有更充分的时间,以更严格的标准对行政诉讼案件进行全面审查和实质审查.案件审查越严越细,越容易发现行政行为的问题,这对行政机关来说是一个风险.

(五)行政首长出庭修改后第3条规定: 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 修改后的法律把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放到了非常重要的位置.这也是特别强调,老百姓告官就是要见官.虽然由谁到法院去应诉,并不是一个非常核心的问题,但是通过这种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的方式,一方面可以缓解官民之间的矛盾,另一方面也有利于案件的解决.

(六)可跨区域管辖修改后第18条规定: 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审判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若干人民法院跨行政区域管辖行政案件. 行政审判面临的症结性问题就是行政的干预.一些基层法院人、财、物受制于地方和行政机关,导致一些案子不能判、不好判、不敢判.这次修改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解决法院的 地方化 问题对公正审判造成的影响,从制度上排除地方对法院的干预,从体制层面给行政审判注入了一剂十分有效的 强心针 .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