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施信荣 | 2017-01-30 |
(四)依据公司章程减少注册资本、 购回股份、调整股权结构等;
(五)公司在其经营范围内,就其正常 的业务活动提供贷款,但是此 种资助不应当导致公司的净资 产减少,除非该项财务资助是 从公司的可分配利润中支出的. 删除第
(六)项 第六十一条: 股东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 划;
第六十一条: 股东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 划;
5 原条款 修订后条款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 事的报酬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 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 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 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 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对公司发行债券作出决议;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或者不再续 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十二)修改公司章程;
(十三)审议和授予员工与股份相关 的报酬(如配股或股票选择 权等)有关的事项;
(十四)对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 大资产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 额25%的交易作出决议;
(十五)对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 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审批的 担保事项作出决议;
(十六)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事项;
(十七)审议批准股权激励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 的报酬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 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 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 弥补亏损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 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 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对公司发行债券作出决议;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或者不再续 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十二)修改公司章程;
(十三)审议和授予员工与股份相关的 报酬(如配股或股票选择权 等)有关的事项;
(十四)对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 资产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 25%的交易作出决议;
(十五)对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 规定须由股东大会审批的担保 事项作出决议;
(十六)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 项;
(十七)审议批准员工持股计划或者 股权激励计划;
6 原条款 修订后条款 (十八)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 大会作出决议的其他事项. 股东大会可以授权或委托董事会办理 其授权或委托办理的事项. (十八)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 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 作出决议的其他事项. 股东大会可以授权或者委托董事会办 理有关事项. 第八十六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的普通决议通过:
(一)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工作报告;
(二)董事会拟订的利润分配方案和 亏损弥补方案;
(三)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的委任和 罢免及其报酬和支付方法;
(四)公司年度预、决算报告、资产 负债表、利润表及其他财务报 表;